碧昂斯
近日,据国外媒体报道天后Beyonce(碧昂斯)为其个人“Heat”品牌香水所拍摄的广告由于内容具有性挑逗性,在美国各大电视台禁播。
据悉,碧昂斯“Heat”品牌香水是由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广告标准局)被判禁播的,广告标准局认为该广告视频中碧昂斯的表演“太过具有性挑逗性”。
广告标准局认为,碧昂斯在“Heat”品牌香水广告中穿着过于裸露,虽然没有裸体、露点的镜头,但是碧昂斯在这段广告中的长时间半露酥胸的表演并不适合青少年观看。广告标准局的负责人也表示,自从这则广告开播以来他们也收到了众多群众的投诉,虽然在广告中没有限制级的内容,但是由于屡遭投诉,他们也不得不做出了禁播的决定。
广告标准局发表的一则声明中写道:“碧昂斯在该广告中的肢体语言、在广告中的暴露衣着以及在镜头前的具有挑逗性的表演都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由于这些原因我们认为这则广告不适合在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碧昂斯的“Heat”品牌香水是由全球知名香水制造商Coty公司与碧昂斯合作所推出的。Coty公司为维护这则广告称,该广告中碧昂斯的表演能够体现其本人个人性感别致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