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掷两万开名车住豪屋,骗取求职者信任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天检宣报道
男子冒充官二代公务员,先后冒充省纪委,市委、市政府,省人事厅,区司法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可为他人办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职、入党及警校入学,以收取活动经费等借口骗取8名被害人72万余元。近日,法院一审判定其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
租奥迪珠江新城套房行骗
据天河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被告人谢海龙谎称其父母系广东省河源市的领导,相继冒充上述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越秀区等地点大肆行骗,共骗得被害人陈某霞、曾某等人72.3万余元。
据了解,谢海龙现年25岁,从某大专学院结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为了充门面,谢以一个月1.6万元的价格承租一辆奥迪A4轿车,并以每月6000元的价钱在珠江新城凯旋新世界租了一套房住。
毕业生为当公务员被骗6.1万
2010年10月,谢海龙回其就读的学院办理补考手续时,跟老师谎称其在市委组织部工作,检验检疫局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他可以帮忙将毕业生“搞”进该局工作。老师见谢海龙开好车住豪宅且自称父母是河源市的领导,认为他不会骗自己,就把这个机会介绍给陈聪。
后来谢海龙以调档案及疏通关系需要钱等理由跟陈聪要了6.1万元,并伪造广州市检验检疫局的调档函到省人才服务局调出了陈的档案。后来陈的档案被广州市检验检疫局退回,陈起了疑心,被谢海龙以“寄错了”搪塞过去。后有广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和陈聪联系,说没有录用这回事,并指调档函是伪造的,陈才确定自己被骗。
此外,谢海龙还多次伪造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教育局、广州桂花岗小学等《聘用合同》、《调档函》等,最高骗取13万元;更伪造广东警官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骗得17万元等。